上海市彭镇学校第一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长期以来,学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彭镇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思想,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而打造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充分展现彭镇学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特制订《上海市彭镇学校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二、 评选条件
1、 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 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 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4、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5、 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6、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三、 评选范围
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的教师和职工,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教师。
四、 评选流程、办法及表彰
1、 宣传发动。(4月2日—13日)
2、 组织全校学生及全校教师推荐(以年级组为单位推荐3-4名优秀教师,写好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文字清新质朴、内容真实、生动感人)。(4月13日-16日)
3、 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年度参评人员资格。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0—15名候选名单,将候选人员基本情况、所获得荣誉、主要事迹在学校橱窗和网站上向全体师生、家长公示一周。(4月16日-23日)
4、 组织学生、教师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10名学校首届师德标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4月23日-5月上旬)
5、 十佳师德标兵先进事迹宣讲。(5月中旬-9月上旬)
6、 召开学校师德标兵命名表彰大会,当选师德标兵作交流。(教师节)
五、 奖励办法
1、 师德标兵的奖励方式以物质奖励与荣誉奖励相结合。
2、 师德标兵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的依据。
六、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师德标兵评选表彰,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委员会、教工代表组成师德标兵评选小组负责审定工作。
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俊军
副组长:龚晋昱
成 员:唐建光、王梅明、方玉英、宋引明、张云龙、汪惠丽、吴月
七、 评选年限
上海市彭镇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每二年一届。
上海市彭镇学校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