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倪晶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1-09-17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76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倪晶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倪晶同志,女,汉族,1993年12月26日生于上海南汇,大学毕业,2016年7月参加工作,现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彭镇中学任教语文,中学二级教师。该同志于2019年12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6月2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宋引明、汪惠丽。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9月14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1年9月17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58245811

来信地址:彩云路448路彭镇中学党支部

邮政编码:201306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彭镇中学支部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核发:管理员 点击数:176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