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5-16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705
 

关于开展2014

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各直属公司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4]231号)精神,现就新区2014年上海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新区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领军人才“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均可参加选拔。已入选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新区“百人计划”的优秀人选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推荐平台

根据《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为改进和完善领军人才选拔机制,对领军人才的推荐渠道和推荐程序进行调整。今年起,本市设立科技、教育、卫生、企业、金融、文化、现代农业和创业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各部门、各区县根据被推荐对象的专业领域,向相应的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报送材料。

、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2、专家和社会团体举荐。

3、个人自荐。

四、工作安排

1、推荐工作。62日之前,新区各企事业单位、专家、社会团体以及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完成推荐和自荐工作。

2、上报平台。610日之前,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选的专业领域向市级相关平台报送推荐材料。

3、平台初审。611日—715日,平台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4、选拔审定。716日—91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汇总推荐人选后,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提出选拔意见。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

5、批准确定。916日—1030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2014年领军人才名单。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等工作。

五、材料要求

1.《2014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附excel电子版本)。
2
.《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专家举荐、社会团体举荐途径参加选拔,还需分别提供由举荐专家、举荐社会团体填写的《领军人才专家推荐表》、《领军人才社会团体推荐表》一份。
3
.本人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证明材料一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

有关表式请到“上海高层次人才网”(www.shrcw.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中下载。

以上材料需在62日之前材料报送至科苑路1300号国际人才城二楼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徐阳鸣处,电话:61053528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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