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浦东新区人保局《关于申报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见附件)转发各单位,请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按通知规定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二份书面表及电子表、相关书面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浦东新区教育局干部人事处320室汇总,过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学成 联系电话:58877562
电子邮箱:jxc10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浦东新区人保局《关于申报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
浦东新区教育局干部人事处
2014年4月8日
关于申报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各直属公司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4]139号)精神,现就2014年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3.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二、申报程序
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主管单位的可直接向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新区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人员将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材料
1. “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二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由入选个人至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并填写、打印)。
2. 证明《政府特贴情况表》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及本人所著主要内容复印件。
以上1-2项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可塑封。
3. 人选数据库电子文件。个人填写并打印《政府特贴情况表》后,点击“生成报送”,自动生成RPU后缀文件(请以本人姓名命名)。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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