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镇学校2013年度义务献血工作方案
日期:2013-10-13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335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每个健康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无偿献血,这也是向社会、向人民奉献爱心的高尚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为了顺利完成任务,经过学校校务会研究讨论,学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晋昱校长
副组长:史国忠书记
组员:王梅明 宋引明 吴凤芳
二、制定学校献血工作条例
由学校工会负责制定学校献血工作条例,并由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
三、成立学校献血基金
每年每位在职教职工(包括编外合同工)缴纳100元人民币,补充到献血基金,每年的基金全部用于探望慰问参加义务献血的教职工。
四、参加义务献血人员排序方式:
(一)自愿参加献血的教职工预先向校务办报名,给予优先考虑。
(二)从今年起按照教职工年龄由大到小排序参加体检献血。(按照献血法规定,年满55岁可以不参加体检,我校有周福军 龚晋昱 刘静 马伟双四位同志已满55岁)
2013年第一批人员名单如下(共20人):
1、王国新 2、任海兆 3、严秀红 4、史国忠 5、修春华 6、董春雷
7、唐建光 8、张引莲 9、方玉英 10、胡素英 11、吕长青 12、宋引明
13、苏秋忠 14、刘建红 15、张建国16、吴凤芳 17、沈俊敏 18、宋丰英 19、徐 飞 20、 潘晓红
注:
1、其中2011年2012年参加过献血人员不参加本轮排序,如果本人愿意献血,可以优先安排。(近两年参加献血人员名单:11年是张剑锋 张凤军 金花。12年是王梅明、张学军、张云龙)
2、参加献血者带好本人身份证,若有病史,带好医保病历卡。
五、做好教工献血资料库,确保日后科学有效工作。
根据区献血站的书面建议,做好教职工身体健康资料库,并存档保管,对不能参加终身献血的教工将不参加以后的排队,
六、2013年献血时间:6月28日上午10:00,地点:南汇血站。学校将在28日上午9:00组织统一出发。
上海市彭镇学校
2013年6月
一、成立学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晋昱校长
副组长:史国忠书记
组员:王梅明 宋引明 吴凤芳
二、制定学校献血工作条例
由学校工会负责制定学校献血工作条例,并由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
三、成立学校献血基金
每年每位在职教职工(包括编外合同工)缴纳100元人民币,补充到献血基金,每年的基金全部用于探望慰问参加义务献血的教职工。
四、参加义务献血人员排序方式:
(一)自愿参加献血的教职工预先向校务办报名,给予优先考虑。
(二)从今年起按照教职工年龄由大到小排序参加体检献血。(按照献血法规定,年满55岁可以不参加体检,我校有周福军 龚晋昱 刘静 马伟双四位同志已满55岁)
2013年第一批人员名单如下(共20人):
1、王国新 2、任海兆 3、严秀红 4、史国忠 5、修春华 6、董春雷
7、唐建光 8、张引莲 9、方玉英 10、胡素英 11、吕长青 12、宋引明
13、苏秋忠 14、刘建红 15、张建国16、吴凤芳 17、沈俊敏 18、宋丰英 19、徐 飞 20、 潘晓红
注:
1、其中2011年2012年参加过献血人员不参加本轮排序,如果本人愿意献血,可以优先安排。(近两年参加献血人员名单:11年是张剑锋 张凤军 金花。12年是王梅明、张学军、张云龙)
2、参加献血者带好本人身份证,若有病史,带好医保病历卡。
五、做好教工献血资料库,确保日后科学有效工作。
根据区献血站的书面建议,做好教职工身体健康资料库,并存档保管,对不能参加终身献血的教工将不参加以后的排队,
六、2013年献血时间:6月28日上午10:00,地点:南汇血站。学校将在28日上午9:00组织统一出发。
上海市彭镇学校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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